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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教室开放规定

发布时间: 2019-12-26 15:54 发布单位: 教科室 浏览量: 462 【公开】

学校计算机教室是师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对教室业余时间的开放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的效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开放时间与对象

  1.计算机教室业余开放时间由教导处统一安排。

  2.业余时间教室开放对象为学校学生和教师,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教室上机。

  二、计算机教室安全与卫生

  1.计算机教室开放时,必须有信息技术教师进行现场管理。

  2.计算机教室必须按规定配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设备设施。

  3.信息技术教师要定时对教室开窗通风,任何人员均不得将各种食品、饮料和茶水等与上机无关的物品带入教室,注意保持教室清洁、卫生。

  4.关闭计算机教室时,信息技术教师负责关闭电源和门窗。

  三、上机程序与要求

  1.信息技术教师要做好上机登记的检查及填写上机日志。

  2.学生应按照指定机位入座,未经信息技术教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座位。

  3.上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不在网上发布信息,不得乱删软件,不得删除别人建立的文件,不得在机器上乱加口令,不能上不健康的网站,不得调用、浏览不健康的图片和视频节目,不得利用网站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未经信息技术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下载网络内容。

  4.信息技术教师必须对上网活动实行监控和管理。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学生,信息技术教师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信息技术教师有权终止其上机,对严重违纪者,可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5.学生必须爱护机器和其它设备,规范操作计算机。不准擅自带入各种计算机存储设备,不得打开计算机机箱,不得在使用时加插任何自带设备。

  6.学生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或安装各类软件。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原有设置。

  7.学生因不遵守规定而造成设备损坏的,信息技术教师除给予上机者批评教育外,将视损坏程度要求其赔偿。

  8.学校所有教室禁止玩游戏,信息技术教师有责任制止学生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玩游戏。

  9.上机完毕,学生有义务按操作规程关机并切断相应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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