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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意见 (2018年修订)

发布时间: 2018-11-06 10:51 发布单位: 滕州市龙泉街道龙泉小 浏览量: 882 【公开】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新时代的“四有”好老师,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教职成〔2000〕4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200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规范教师执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职业道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考核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和工勤人员,以及民办学校中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教师职业道德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新修订的《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2008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为主要依据。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4.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二)爱岗敬业

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4.人人参与家访,生生都要访到,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教书育人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五)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教职工,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六)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考核方式和程序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分为日常考核、学期末考核、学年度考核。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视学校规模,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40%。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规范》和上述考核内容,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评分标准,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

(三)日常考核

由学校组织人员教师的日常职业道德表现进行考核。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日常考核量化细则,从教师的出勤、工作表现、社会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学生管理、家校联系等方面,对违反《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情形进行量化处罚。

(四)组织评议

严格落实“三评价”制度,由学校(领导、教职工)、学生、家长,对照《规范》的具体要求,分别对教师一学期来的教师职业道德表现进行无记名评议,评议结果分别计算、汇总。

1.学生对教师民主评议。班主任在所带班级进行评议,任课教师由所教班级学生进行评议,参与评议的学生不得低于任教学生总人数的80%。学生评议教师由各单位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进行。评议内容包括爱岗乐教、廉洁从教、勤恳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公平民主等方面。

2.学生家长对教师民主评议。班主任由本班学生家长评议,任课教师由所任教班级家长进行评议,参与评议的学生家长人数不得低于任教学生总人数的80%。学生家长评议教师由各单位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进行。评议内容包括爱岗乐教、廉洁从教、勤恳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公平民主等方面。采取无记名方式,由各学校评价期间在学校门口设立评议投票箱投票评议。

3.学校教职工互相评议。以年级组、学科组或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进行互评。评议内容主要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

(五)综合评定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分值100分,其中,评议45分,日常考核25分,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情况30分。

1.学生对教师民主评议:该项评议得分最高计10分,计算公式为:D=x10(D为该教师最后得分,Z为该校所有参评教师最高分,S为该教师评议分)。

2.学生家长对教师民主评议:该项评议得分最高计10分,计算公式为:D=x10(D为该教师最后得分,Z为该校所有参评教师最高分,S为该教师评议分)。

3.学校教职工互相评议:该项评议得分最高计25分,其中领导干部评议得分最高计15分,计算公式为:D=x15。教师评议最高计10分,计算公式为:D=x10(D为该教师最后得分,Z为该校所有参评教师最高分,S为该教师评议分)。

4.日常考核:总分值25分,根据日常考核计分。

5.教学质量:总分值30分,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主要从教学常规量化、教科研活动(课题研究、论文论著)、教学基本功评比(优质课、教学骨干、教学能手评选等)、工作量、教学成绩等方面综合考核,得出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成绩。非任课教师的考核根据本人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技术含量、管理育人或服务育人实效、出勤与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采取对教师考勤和评议的方式进行,考勤得分占20%,评议得分占80%,其中单位服务对象打分占30%,单位同类工作人员互评得分占20%,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打分占30%。最后得出教师教学质量得分排序,并计算出教师该项得分。该项得分最高计30分,计算公式为:D=x30(D为该教师最后得分,Z为该校所有参加考核教师最高分,S为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

6.结果计算:以上累计即为每学期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两学期考核得分各按50%计分相加,即为学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

(六)确定等次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的比例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35%以内(舍尾法)。为避免考核结果领导干部占优秀比例过高的现象,各单位局管干部、镇街管理干部与一线教师单独考核、单独计算优秀比例。

在被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造成重大影响的;

2)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4)品行不良,侵害学生,影响恶劣的;

5)从事第二职业,从事有偿家教,在校外辅导机构代课、举办收费的补习班的;

6)公开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宣传、从事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7)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8)在考核、评优、晋级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剽窃他人成果的;在考试中出现泄密,有意引导、授意学生作弊,在阅卷、统计成绩时弄虚作假,导致严重后果的;

9)以教谋私、乱收费,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向学生或家长推销书籍、资料及其他物品、推荐引导学生到小餐桌就餐等,向家长索取钱物、要求宴请或托办私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场所,特别是学校内酒后闹事或寻衅滋事的;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所在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11)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较大学生安全事故的;

12)学生发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有关班主任及责任教师管理不善的;

13)其他方面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

(七)公示公开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公布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进行第二次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教师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八)时间安排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在每学期放假前完成,学年度考核要在每年7月底前完成。

、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晋级、职评、聘用、评先树优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

1.考核结果按20%的权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经思政科审核后,同时报人事科存档验收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优秀,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

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不能聘用,不得参评各类评优活动。

4.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本学年度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

5.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有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严禁指定优秀、转让优秀、弄虚作假、擅自更改考核结果等现象,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严肃进行问责。

2.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滕州市教育局关于**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等次的批复》(一式),于每年7月底前上报市教育局思政科审核后行文公布。

3.意见公布之日起实施《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滕教字[20106号)同时废止。

 

件:

1.《滕州市教育局关于**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等次的批复》样表

2.滕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学生测评表

3.滕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家长测评表

4.滕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学校测评表

                              

2018911

 

 

 

 

 

 

 

 

 

 

 

1

滕州市教育局

关于******学年度教师职业道德

考核等次的批复

 

*****学区(联区)(学校):

经审核,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学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

本学年度你单位参与考核   人,其中领导干部(含中层)   人。同意你单位优秀等次   人,合格   人,不合格   

一、优秀   人)

中学

(名单)

小学

(名单)

二、合格   人)

中学

(名单)

小学

(名单)

三、不合格   人)

(名单)

请将以上考核结果公示,并向被考核人员反馈。

特此批复

                         

  年 月 日   (公章)

 

附件2:

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学生测评表(参考)

学校:             教师姓名:               考核时间: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爱岗乐教

1.忠诚于党,热爱教育事业,爱生如子。

10


2.遵守工作纪律,不无故迟到、早退。

10


廉洁从教

3.不组织、参与校内有偿补课活动。

5


4.不组织、参与校外有偿补课活动。

10


5.不组织、推荐和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


6.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品。

5


7.不接受家长吃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

5


勤恳敬业

8.教学态度认真,不布置惩罚性作业,不需要家长订正作业,布置作业适量。

10


9.不在上课期间做接听手机等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10


为人师表

10.作风正派,衣着得体,语言文明,举止有礼,言行符合教师身份。

10


关爱学生

11.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


公平民主

12.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评先评优和排名次、排座位。

10


学生测评综合得分


注:此表内容不得公开,作为学校存档资料备查,请对填写以上内容真实性负责。


附件3:

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家长测评表(参考)

学校:             教师姓名:              考核时间: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爱岗乐教

1.忠诚于党,热爱教育事业,爱生如子。

10


2.遵守工作纪律,不无故迟到、早退。

10


廉洁从教

3.不组织、参与校内有偿补课活动。

5


4.不组织、参与校外有偿补课活动。

10


5.不组织、推荐和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


6.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品。

5


7.不接受家长吃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

5


勤恳敬业

8.教学态度认真,不布置惩罚性作业,不需要家长订正作业,布置作业适量。

10


9.不在上课期间做接听手机等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10


为人师表

10.作风正派,衣着得体,语言文明,举止有礼,言行符合教师身份。

10


关爱学生

11.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


公平民主

12.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评先评优和排名次、排座位。

10


家长测评综合得分


注:此表内容不得公开,作为学校存档资料备查,请对填写以上内容真实性负责。


附件4:

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学校测评表(参考)

学校:             教师姓名:              考核时间: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测评分

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5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

5


3.自觉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

5


爱岗敬业

4.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5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5


6.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

5


关爱学生

7.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8.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与尊严,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5


教书育人

9.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培养学生良好思维品质。

5


10.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

5


11.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12.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从事有偿补课。

5


13.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实行日常学习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积极探索评价改革,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充分挖掘学生的特长和闪光点。

5


为人师表

14.坚守高尚情操、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


15.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5


16.理解尊重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经常采取适当方式与家长保持联系,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5


17.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


终身学习

18.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自觉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技术。

5


19.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开展校本研修,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教研论文。

5


20.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5


学校测评综合得分


注:此表内容不得公开,作为学校存档资料备查,请对填写以上内容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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