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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河街道西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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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教育工会

发布时间: 2018-12-21 09:04 发布单位: 滕州市荆河街道西关小 浏览量: 769 【公开】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和帮扶解困工作,按照全国总工会和省市各级总工会文件精神,近期将组织开展2019年困难职工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建档和帮扶活动更加规范,材料上报要求更加严格、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一、困难职工申报程序

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各单位通过调查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核实困难职工家庭的真实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必须有集体研究的记录资料)确定名单,公示后(公示图片必须上报)上报市教育工会。

二、困难职工选定条件

(一)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

1.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一年3900元,城市居民每月460元),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以内 ,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均可申报。

(二)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

1.拥有2 ()以上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个人及家庭成员户头上无注册的车辆、船舶等)。

5.已经社会其他渠道救助的(不包括低保、职工医疗保险和农合)。

6.个人提出救助申请,在入户调查时,按照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不配合调查核实的。

三、所需材料清单

1.困难职工汇总表(附件1):依据职工困难程度排序,把最困难的放在前面;纸质1份并加盖单位工会章;电子版发至思政科邮箱。

2.滕州市困难职工摸底调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依据职工困难程度排序,把最困难的放在前面;纸质1份并加盖单位工会章;电子版发至思政科邮箱。

3.困难职工档案表格(附件3):纸质1份,加盖本单位工会章;电子版发至思政科邮箱。

4.困难职工个人申请书:纸质1份,本人手写或打印后本人签字,同时加盖本单位工会章。

5.困难职工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5):纸质1份,必须手填空白部分,且本人签名。

6.困难职工个人证件(只交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1份;本人户口页与户口本索引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1份。

7.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各1份,均需加盖本单位工会章。

8.公示材料(附件8):纸质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本单位工会章,同时需提供一张在公示地点公示的图片(拍照后打印即可)。

9.基层工会《承诺书》(附件9):纸质1份,加盖本单位工会章。

四、根据致困原因提供的相关材料

1.是低保户的,提供在有效审验期内的低保证复印件。

2.家庭成员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一份。

3.本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复印件各一份。单亲的需提供单位、村居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一份。

4.子女上学致困的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018年度子女上学学费发票或凭证复印件。子女上学是指就读全日制高中、职高、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以及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

5.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遭受意外伤害致困的,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近两年(201711日至20181231日)的住院费用或购买药品发票的复印件。

6.本人家庭遭受意外灾害致困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意外灾害情况证明。

7.其他可以证明困难的材料。

五、上报截止时间

1225日下午五点前

六、注意事项

1.困难职工申请人数参见分配表(附件10)。严格按照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救助条件申报,不能达到救助条件的可以低于分配人数;如本单位真正困难、符合条件人数较多,可适当突破分配的人数。

2.提出申请的职工与配偶均为在职职工的,只能向其中一方所在单位(社区)工会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家庭总人口,原则上按户籍为准,兼顾实际常年共同生活的人口计算。

3.提供困难职工本人的滕州市农商银行卡号,开户名必须为困难职工本人,不得借用其他人银行卡。

4.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

5.各单位上报材料时需安排一名熟练掌握电脑、熟悉本项工作的同志带手提电脑来思政科报送材料。

6.材料报送邮箱:jhjwb2008@163.com

7.对采用虚报或者隐瞒实情、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冒领救助款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追缴被骗取的救助金,并在三年内不再列入救助对象;对所在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予以严肃追责。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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