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行风建设,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坚决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寒假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特向全体师生及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
二、不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家教;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六、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字): 监督人(学校盖章)
龙泉街道龙泉小学
二〇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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