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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

发布时间: 2022-09-14 16:29 发布单位: 荆河街道中心小学 浏览量: 227 【公开】

        学校安全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20分钟开大门,门卫及学校领导疏导学生有序进入校园,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

  4、如有帮助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校园,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7、放学后,注意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8、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1‐3年级要求学生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勤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勤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年级学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学习。

  7、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8、幼儿家长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段来接孩子,以便幼儿顺畅放学。

  9、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否则。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教师要坚持侯课或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或者离开教室。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6、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7、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坚硬的玩具和活动器具。

  8、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9、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10、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园设施维修小组。

  2、主管领导与值月领导要坚持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工人在学校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5、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

  6、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总务处后勤人员要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供水一定要及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总务处要定时维护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况。

  3、学生文明有序活动,不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机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5、值勤领导与教师课间巡视校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6、实行值日生检查制度。德育处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课间安全管理时的积极作用。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开关闸刀。

  5、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

  6、电工要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况要当天完成。

  7、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8、每学期电工至少三次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九、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责任人)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预防饮水中毒防范应急处理预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饮水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小组成员

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担任副组长,总务处主任、卫生老师、年级组长共同负责。

二、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预防及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工,实行校长负责制。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二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重视宣传教育

(1)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及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

(2)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根据学校卫生要求,依法对饮水卫生进行卫生监督。

3.卫生室落实监控制度

(1)每年必须检查承包食堂单位的特种卫生许可证,每月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二证,督促有关人员持证上岗。做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相关人员上岗时做到“三白”:白衣、白口罩、白帽子。同时要加强饮水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体检。

(3)严格消毒制度,监督对饮水机定期严格消毒。

(4)各部门、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图书馆等专用教室,人员密集处要求经常消毒,开窗通风。

(5)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异常及时反馈卫生室,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卫生老师要做到师生在校,卫生室有人在岗,对去卫生室就诊的师生实行严格预检,如发现发热病人及时隔离,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送医院就诊。

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发生事故时,学校启动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应在组长的指挥下,采取以下措施:

1、出现个别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内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群体症状,急骤增多的五人以上同时出现相同病情,卫生室及时向组长汇报,并要求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孩子立即就诊,并按相关消毒制度做好消毒工作。

2、发现10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停止供餐,组长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办公室及区食品卫生监督所报告,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3、学校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学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并视不同病因进行跟踪随访,防止复发二次传播。

(1)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房间(教室)等,在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对环境与物体表面等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室内实施强制通风。

(2)保留造成或导致发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落实有关措施,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用餐,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学生应在指定的教室上课。

(4)如果为群体事故,校务办公室等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四、其他

1、发生事故后,组长应及时向区教育局汇报,不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和酌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控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处理预案:

1、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有序操作,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卫生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5、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校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教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诉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对教学大楼进行消毒。

书院小学防范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学校防范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由于各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110”报警电话。

2、立即报市教体局办公室、综治办和业务科室。一般先口头汇报后书面报告。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区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校方要派应变能力强,有分析能力,口才较好的教师与歹徒进行周旋,尽力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师生。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

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滕州市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路、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儿童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组织学生疏散。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维持秩序。

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就近、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区青保办和业务科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区教体局办公室、区青保办和业务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一般由校长、分管校长和学生处、总务主任等人组成)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由2名或以上,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入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的《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学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和活动场地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校方末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 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二、预防办法

1、出发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每次校外学生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3、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

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学生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校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把校外学生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买保险。

三、处理程序

 在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

   一般事故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教体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区青保办和相关业务科室。

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旅行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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